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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N 50018《饱和环境下的二氧化硫试验》
  • 发布日期:2019-07-31      浏览次数:2243
    • 一般实验条件

      在表1中的现行标准的实验条件与在标准DIN EN ISO 6988中的条件有部分不同。然而,当进行实验时,在标准DIN EN ISO 6988子条款6.1,6.2和6.4给出的说明应该也要考虑。

          备注:在实验箱底,实验阶段的开始添加太多的二氧化硫会快速溶解到水中。因此,有效的二氧化硫浓度在理论数量上大约是1/7。当然,在实验阶段,开始的浓度不会保持稳定,首先快速下降然后慢慢下降。

      在第二次实验阶段时,应该不加热并且实验箱打开或通风1.5小时以上,可达到表1中给出的暴露条件。

       

      实验为期

      除非实验持续期已,否则在相关的实验标准提及的24小时的一个循环的1,2,5,10,15或20个循环应进行。如果已到了一个不能接受的腐蚀程度时,或如果试样外观或功能已经受损应终止实验。

      如果照常,几个循环可继续进行,那么要注意水和二氧化硫在每个循环后都务必要进行更换,如标准DIN EN ISO 6988的子条款6.5.1的那样。

       

      性能检验

      为了保证在一个或多个实验设备下获得实验结果的可现性和再生性,应进行性能检验。

      在子条款9.1和9.6给出的规范是基于额定容量为300L的实验箱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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